在四川夹江,一名男孩在一岁时,母亲离家,随后父亲因精神分裂症失去民事行为能力。十多年来,奶奶独自承担抚养责任,直到男孩初三。2025年,奶奶起诉生父生母,要求支付十余年抚养费用,经过一审、二审获胜,但执行尚未完成。此时,十多年未参与孩子成长的生母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,结束奶奶的抚养现状。经过司法审理,未成年人应由谁抚养仍在评估中。

十多年前,年轻的许某与杨某林未办婚姻登记即生下儿子,几个月后,许某因家庭原因离开。许某称因遭遇家庭暴力离家,因担心报复而不再联系孩子。但杨某林及奶奶对此提出异议,认为许某因不满丈夫收入而出走。离家后,杨某林逐渐精神失常,最终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,抚养责任落在行动不便的奶奶干女士身上。她在多年的抚养中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财力。

随着孩子的成长,奶奶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用,认为自己不应承担抚养孙子的法律义务。法庭审理认为,奶奶的抚养行为超过了家庭内部的自愿性质,构成了法律上的无因管理。最终,法院判决生父生母共同支付近30万元的抚养费。 龙8头号玩家

生母不服判决,提出上诉,但二审维持原判。判决生效后,奶奶申请强制执行,但尚未成功。同时,生母在此期间另行起诉,要求变更监护权,案件进展仍在持续。